我们对何理该如虚拟性应资产遭遇时,罚没

作为一名长期关注金融犯罪案件的律师,我经常遇到这样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:在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中,常常会出现公安机关提前变现扣押资产的情况。这不禁让人思考,这种操作到底合不合法?如果虚拟货币最终被罚没,正确的处置流程应该是怎样的?拍卖优先:从国家到地方的立法共识最近山东省出台的《山东省罚没物品处置工作规程(试行)》在业内引发热议。这份文件的出台其实并不令人意外,它只是对2020年国务院财政部《罚没...

作为一名长期关注金融犯罪案件的律师,我经常遇到这样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:在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中,常常会出现公安机关提前变现扣押资产的情况。这不禁让人思考,这种操作到底合不合法?如果虚拟货币最终被罚没,正确的处置流程应该是怎样的?

拍卖优先:从国家到地方的立法共识

最近山东省出台的《山东省罚没物品处置工作规程(试行)》在业内引发热议。这份文件的出台其实并不令人意外,它只是对2020年国务院财政部《罚没财物管理办法》的细化落地。有意思的是,这两份文件都体现了一个共同原则——公开拍卖优先。说白了就是:能用拍卖解决的,尽量别用其他方式。

山东省的规定更直接,第十一条白纸黑字写明:"除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外,罚没物品处置方式应当首先选择公开拍卖。"这话说得斩钉截铁,一点不含糊。那么问题来了:虚拟货币能不能拍卖?这就要看它是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了。

虚拟货币的法律定位:冰与火之歌

说到虚拟货币的地位,不得不提这些年陆续出台的几个重要文件。从2013年央行的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到2017年的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再到2021年十部委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这些文件虽然措辞越来越严厉,但都承认一个事实:虚拟货币确实是一种虚拟商品。

这里要澄清一个常见的误解:很多人以为2021年的通知完全禁止了虚拟货币交易。其实细读原文就会发现,它主要是禁止以虚拟货币为业的经营性活动,并提示投资风险,并非完全禁止个人之间的交易行为。就像烟草专卖一样,国家可以禁止非法经营烟草,但不等于禁止个人之间的香烟买卖。

从社会治理角度来看,通过合法程序处置罚没的虚拟货币,不仅不会扰乱市场秩序,反而有助于维护公序良俗。这就好比警察缴获赃车后公开拍卖,总比让它们烂在停车场强。

处置方式的多元选择:不是所有虚拟资产都值钱

除了公开拍卖,罚没物品还有其他处置渠道,比如定向变卖、销毁、退还等。但具体选择哪种方式,得看物品的自身属性。举个简单的例子:缴获的烟草必须由烟草专卖局处理,文物则要移交给文物部门。

虚拟货币该怎么处置呢?我的理解是:对于那些有真实市场需求的币种(比如比特币、以太坊等主流币),完全可以走公开拍卖流程;但对于那些明显是"空气币"的项目,处置成本可能比币本身还高,直接销毁可能更合适。

这里就引出一个实操难题:如何判断哪些币有拍卖价值?我的建议是建立一套简单的评估标准——如果处置成本低于实际价值,就值得拍卖;反之就可以考虑销毁。就像处理过期食品一样,该扔就得扔。

提前处置的合法边界

在实践中,经常看到公安机关在判决前就将虚拟货币变现。按照财政部的规定,这种操作确实有法可依——对于那些易损毁、价值波动大的物品(比如股票、基金),经权利人同意是可以提前处置的。

但关键问题是:即便是提前处置,也必须走正规拍卖程序。这就好比法拍房,不管什么时候卖,都得按照法定流程来。具体到刑事案件中,完整的证据链必不可少——拍卖机构资质、竞价过程、成交价格等关键信息都必须有据可查。

我经手的一个案子就很典型:某地警方扣押了一批比特币后私自变现,结果引发当事人强烈质疑。后来法院调取拍卖记录时发现,整个流程确实存在瑕疵,最终不得不重新评估资产价值。这个案例告诉我们: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同样重要。

说到底,虚拟资产的处置不是简单的"一卖了之",而是要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优解。既不能因为技术新颖就畏首畏尾,也不能因为价值波动就随心所欲。毕竟,法治社会的真谛,就在于对规则的共同遵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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